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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院门,便是长街。
晨曦的阳光,暖暖洒下。
长街上的早晨,往往是小贩门的吆喝声拉来序幕的!一天之计在于🕍🈗晨,他们为了生活,一日三餐果腹,不得不不起早贪黑,开始一天的生计奔波。
而今天的早晨,整条长街上,竟然🙦🌫🁿是静悄悄的。时而,会看见三三两两的年😰🅄轻人,他们手持书本,摇头晃脑的默默记念。
这些学子,可是用功啊!
宁采臣依旧选择的去处是“风味🔏⛑🙪馆”。钟情一家餐馆,却是因为钟情一道小吃。而这一道小吃,却是宁采臣百吃不厌的水晶包。
他们三人进了餐馆,但见大堂🅸上,有了很多食客,不过均是以文人书生居多。看来,往往一年季度的院试,长街上的餐馆,都是能从中捞上一笔油水。
“小二……”
李俊好像没有改变他的公子习惯,一进来,不见有人前来招☎待他们,他目光一扫,立刻是吆喝起来,“掌柜的,你们人都⛶🞼死哪里去了?”
“来啦!几位客官,哦!原来是宁公子你们呀🔬🃫🚭?不好意思哈,客人太多了,我们招呼不周,怠慢了各位,我掌柜的向你们道🎀一声歉意啦。”
掌柜是一个听着胖胖肚子的中年男子,姓张,为人倒是友善。宁采臣与柳大胖子,🈞经常来此吃食,因此,掌柜额倒🐏⚢是很宁采臣有几次照面🔱🄘♠。
见是熟客光顾,话也是多了起来。
“来来!几位这边请啊!知😯🄽🃃道你们喜欢靠🔈⚓窗的位置,今天,不知道几位是否照旧?”掌柜一边笑意不断,一边忙着擦🔓⛴着桌子。
“掌柜的,客气了,还是一切照旧吧。”
宁采臣他们落坐🜌,掌柜说了一声稍等会,自行离去。
这“风味馆”,以前,李俊也是光顾过一两次,不过,他可是习惯了财大气粗,往往他去的餐馆,均是一🌠些比较高档的酒楼。
像此种小型的地方,他就是很少光顾了。
看着大堂中的喧哗草闹,李俊的眉目,微微皱了起来,似乎,他是有些不大适应这些的气🚍💈🏺氛范围。
而柳大胖子,他却是无所谓的。
在学堂中,他与宁采臣最合得来,称为“最佳损友”。只要食物好🕍🈗吃,味🌌道鲜美,胖子可是从来不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