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南风😯呼啸而过,草原上伫🈦🀧立的大纛猎猎作响。
巫勒部的台吉、被送往盛国🁋🄐☔的诺颜质子阿祀尔用📙那双并不白皙却也并不粗糙的双手勒住了马缰绳。
阿祀尔在八岁的时候就被送到🈦🀧了盛国的国都,成为了寄人篱下的质子,他本以为自己一生都不会再有机会回到寥廓👘🉆🅄👘🉆🅄的草原,他本以为自己会逐渐淡忘关于故乡的一切……
但随着他扫视过巫勒那绣着云朵图案的大纛时,所有尘封的记忆都如野草疯长一般重新浮现,而他也怀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兴奋😎⛵🞯感将实现久久地停留在云朵大纛之上。
“少🈳主人。”一队骑兵从阿祀尔的对面赶来,疾驰如飞,最🍨后停在了风尘仆仆的阿祀尔面前,为首的🅸😮中年男子披着绣云朵的披风,头戴一顶雪白的毡帽,他恭恭敬敬地呼唤着年轻的阿祀尔。
阿祀🈳尔看着🝌眼前的中年男子,只觉得十🀻🁾分亲切眼熟,但时隔多年过去,却又不敢相认:“你是……兴哥叔叔?”
兴😐🀟哥的名字也未必是这两个汉字,他的辈分也的确当得起阿祀尔的叔叔辈,但人家名字的发音就是这么发的。
兴哥怔了怔,显然他也没有想到阿祀尔可以将他认出来,但这个结果令他大喜过望,他点了点头,语气慈祥却又不失尊敬和喜悦:“是的🏈🏈,当年就是由我负责🎮🔟护送您去往盛国的都城。”
兴哥是巫勒部最强壮的勇士之一,因为其精湛的骑射术与无可撼动的忠诚被巫勒部诺颜任命为自🗠己的卫队长,赐予了白云披风,而当年负责护送阿祀尔安全抵达京城的人也是兴哥。
事实上,阿祀尔可以认出这位卫队长也实属情理之中,毕竟兴哥作为一个成年人,虽然年龄增长了十四岁,但相貌的变化并不是很大,充其量也就是皮肤上多了很多岁月的沟壑。反倒是阿祀尔——他在离开巫勒部时只有八岁,身形也算是比较瘦弱的🇲,但这些年过去不但成长的膘肥体壮,就🍧连气质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如果把他现在这身胡部人的装扮换成盛国的布衣长衫头冠,🐂☭🂫说是盛国人也没有什么问题。
兴哥边引领着阿祀尔的“返乡团”融入自己的骑📙兵卫队,边闲聊道:“做事要讲究个有始有终,当年是我送你到盛国的,本来也应当是我去接👓🈛⚬你🔲回来,但无奈诺颜大人在前些日子亲自在饮马河战场与高勒部大战,我也是分身乏术。”
虽然胡部语中鲜有“成语”的概念,但巫勒部是与盛国接壤面积最大的部族,兴哥也曾经作为使者和🅸😮卫士护送阿祀尔入京,对盛国语也算是略懂,便说出来一个差不多的概念。
阿祀尔点了点头,但两条眉毛仍然虬🛹♰结在一起:“我父亲传信来说身体有恙…🜵🆤👤…是否和战事有🙱🎏关?”
说到此处,兴哥一下子变得神情黯淡,语气忧愁:“说来是🍨我们卫队的失职,我们没有保护🈪🁄好诺颜大人,导致他被箭矢射中了大腿,至今还在休养之📒中。”
可能有人会对此感到疑惑,魏溃🇨🛃被人一刀攮进了肚子也不过是休息了十天,皮外伤更是包扎之后当天就猛喝大酒,怎么胡部的诺颜却只是被箭支射中大腿就足足休养🄌🟘几个月呢?
这玩意儿,首先跟个人的体质不同有关,魏溃的体魄本就极为强悍,自愈能力远超常人,更别说他一身外功已是炉火纯青,况且以他的年岁来说体能还处在巅🎮🔟峰期。有此诸多因素相加,当然好似铜铸铁打一般;而巫勒诺颜的年👂事已高,六十高龄已经算得上是高寿了🎗👎,辉煌早已不在,休养数月也就不足为奇了。
实际上,如果得不到及时救治的话,就算是射在屁🌹🄁🝳股上的箭都有可能轻易要🃴了人的命。
虽然父亲现在还卧病在床,但在得知了至少性命无虞之后,阿祀🜢尔还是松了一口气,情绪也没有那么低沉,还顺便开导着把责任全揽在自己身上的兴哥。
既然已经看到了象征着巫勒部的纛旗,那么🔔🀙说🜿🇹🝟明离巫勒的金帐也不远了。尽管离开巫勒多年,但阿祀尔倒是并不为这陌生的景色感到意外——胡部与獦狚的生活方式相仿,皆是以游牧游猎为生的民族,按时节气候来说一年通常都在春秋两季进行迁徙,寻找更宜居的地理位置。阿祀尔当然不会忘记游牧🗑民族的传统,也并不觉得诧异。
如果以天空的角度俯视巫勒的金帐所在,可以看到数以百计的胡帐营地将诺颜的金帐簇拥在中心,而再向外扩散则是三五成群的牧栏与草场,从平原📒蔓延到矮山,又从山脊跨越过河流,犹如一头雪白的麂鹿卧在这方草原沃土之上。
诺颜的金帐是最为庞大显眼的一座,至少有一般营帐的五倍空间大小,而一行人在望见金🂓帐顶上的王旗后边纷纷下马解鞍,以步行的方式走近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