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时静脸不红心不跳道:“女大十八变,样貌总会变的。”
说完从袖兜里拿出一个绣的十分精致的并蒂莲花荷包,递给霍青珩,说道:“我绣了一个荷包,青珩哥哥看看喜不喜欢。”
霍青珩接过荷包细细端详,这个荷包针脚细密,配色鲜艳,一看就是女红高手所做,他的未婚妻是不会女红的。
赵时宜给他的来信中经常抱怨李氏总逼着她学绣花,她最不喜欢针头线脑,半针都不愿意绣。
他试探道:“妹妹绣的荷包好生精致。”
赵时静道:“我自幼喜欢绣花,母亲请了绣坊的大家亲自教过我,所以针线还过的去。”大户人家的女儿虽不用亲自做衣,但绣花技艺是必学的。
她略一思索,指着墙角那副不知挂了多长时间的暗黄古画赞扬道:“这副画画的真好,线条流畅,气韵生动”
说完就站起身往古画旁边走,似乎是要细细欣赏那副画。也不知是裙摆太长,还是走的还快,还没走到古画旁边她就被绊倒了。
赵时静低呼不声,重重摔倒在地。她慢悠悠坐起来,也不起身,只等着霍青珩去扶。
霍青珩只觉得好笑,但为了揪出狐狸尾巴,只得快步上前,虚扶了赵时静一把。
赵时静撸起粉色流云袖,露出磕破了皮的雪白胳膊。她娇嗔道:“我的胳膊磕破了,哥哥到房间为我上药吧。”
霍青珩应了一声带着她到了卧房。
行军打仗的人最不缺的就是伤药,他拿出一瓶药粉细细洒在她的胳膊上,轻声问道:“还疼吗?”
赵时静厚颜无耻道:“哥哥给我吹吹就不疼了。”
霍青珩耐着性子给她吹了吹擦破皮的部位,赵时静只觉得酥酥麻麻,十分熨帖,原本防备的心也懈怠下来。
霍青珩道:“我今日读了一首古诗,那诗气势恢宏,豪情万丈,妹妹可愿意帮我誊写下来。”
赵时静道:“自然愿意。”
说完就提笔抄下了霍青珩书桌的那首《江城子.密州出猎》,这首诗是赵时宜最喜欢的古诗,她来来回回写了不下百遍,用各种字体誊写过。
无论那种字体,写出来都俊逸大气,极有风骨。反观赵时静的字,虽然写的也不差,但与赵时宜相比却有天壤之别。
一个人的爱好会变,生活习惯会变,字体却等闲变不了。
霍青珩抽出腰间宝刀,倏然之间就把那明晃晃的大刀架在了赵时静脖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