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作者用很详细的过程,描写了四十岁的秃顶男人哈肯找**的情节。为了更好地“服务”,那个清秀男孩的牙齿甚至都被皮条客打落了,当布朗读到这个男人在坑脏的厕所接受服务时,浑身的鸡皮疙瘩简直不要钱地冒出。
纵观四周,整个会议室更是一片死寂。
然后,亮点终于到了。
奥斯卡和小女孩艾比相遇了。
一个在冰天雪地里赤着脚的同龄女孩。
那个哈肯的“女儿”,新搬家到奥斯卡隔壁的邻居,而且终日以木板和纸板将窗户遮掩着。由于种种原因,奥斯卡很快就和女孩成为了好朋友,当艾比得知奥斯卡经常受到学校下把我欺负的时候,她告诉奥斯卡,要学会反击。
然后,她是个吸血鬼。
自从他们搬家到这个这个寒冷的瑞典小镇后,当地便开始频频发生命案,死者都被吸干了血,而这都是艾比的“父亲”,哈肯犯下的罪。在整部书剧情不过一个月的前提下,在区区十天左右的时间里,他就害死了不少于三个人,并提取了至少十五加仑的鲜血。庞大的食量,让布朗在惊悚之余也意识到,这绝不是什么容易的差事,也难怪他们会搬到这样一个人迹罕至、满是外来人口的小镇了。
但后来某天,艾比的“父亲”正在采集人血的时候被人发现了,他立刻选择了自杀,用早已准备好的硫酸将自己毁容,破坏声道,悲惨地以重伤患加嫌疑人的连环身份送入医院。如此,艾比就只剩下自己了。
所以,这当中就发生了一个插曲。独自猎食的艾比咬伤了一个叫维吉尼亚的女人,却未能致她于死地,甚至引起男友的阻挠而没能喝到血。吸血鬼的存在有暴露的可能,至少维吉尼亚真的变成吸血鬼了,但不远沦落的女郎选择了自尽,当医院的窗帘被拉开后,面对射入的阳光,她在一阵惨叫声中化作灰烬。
不过归根结底,随着阅读的进行,众编辑还是轻易地发现,这原来是个爱情故事。
虽说男主角只是个十二岁的孩子。
奥斯卡其实早就知道了艾比是个吸血鬼的事实,也知道她在不断杀戮人类,但他还是深深地爱上了艾比,而艾比也将奥斯卡作为了自己的精神依靠。虽然这份情感明显十分扭曲,而且疑点重重,但一众编辑谁都没有提出疑问的精力,都是不断继续看下去。
高能情节不停上演。
至少,这位吸血鬼少女在嗜血时,的确是无比丑陋的。按照前些日子爱丽丝和布朗的闲聊来解释,那就应该是所谓的变身吧。口中发出呼噜的声音,尖牙如野兽般锋锐,面部轮廓更是微微变形野兽化,就连肤质也变得十分粗糙。和过去的许多吸血鬼题材一样,爱丽丝没有刻意美化艾比的存在,但也许是老题材看多了吧,布朗确实觉得,这样的艾比当真是特别的“酷”。
然后,大结局该到来了。
绝对反传统的结局。
发现了吸血鬼存在的、维吉尼亚的男友,警察雷克斯要消灭艾比,而后者每个白天都要熟睡在铺满遮光物的浴缸里,一旦遇见阳光就会受创。这绝对是个巨大的弱点,和毫无疑问的机会。
不过在这本书里,正义却并没有战胜邪恶。就在雷克斯偷偷潜入浴室,马上要掀开窗户上的遮光板时,奥斯卡却从身后给了他致命一击,并让艾比尽情地吸食掉了对方的鲜血。
太……特么高能了。
不过早在这段剧情之前,对于所谓的“let-the-right-one-in”,布朗也算理解了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