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就在刚做出这个承诺后,爱丽丝马上又补充道:“但我可不能为你这一句话就大张旗鼓起来,先让我把资料都看完再说吧。舞弥,给我倒杯水来好吗?”
当舞弥上楼找水杯时,爱丽丝已一屁股坐上张椅子,开始迫不及待地读起了文件。
伊文-德洛夫将他的实验过程记录得非常详细。
在相关内容上,他使用图表和数据相结合的形式,清晰了当地描述出对照试验的结果。
首先,对照实验对象,就是以从凯撒的血液的为核心,与共计四种猩猩的血液两两搭配。在浓度与剂量、温度与湿度等条件全部相等的前提下,伊文依次将各种病毒样本滴入到培养皿内,并时刻观察免疫细胞消灭病毒的效率。
当然,截至目前为之,伊文做的所有实验都有很大的限制,因为爱丽丝目前并未将凯撒运抵伦敦,而对于测定免疫力这种实验来说,比起血液样本,直接摄取动物的淋巴液才是最有效率的,毕竟免疫细胞就是从那里来的。
显然,把凯撒送到伦敦是最佳选择,但可惜的是,可对爱丽丝来说却是个很大的工程、因为她一直以来的目的,都只是带点玩票的性质的游戏罢了,如果只是为了单纯的好奇心,就将几乎已经成为一个新家庭成员的凯撒搬离洛杉矶,可会有好多人都不高兴的。
嗯,没错,就是家人们。而虽然苏菲的证书很多,但没有一个和医学有关,能抽几管血就算配合得不错了。
所以基于限制,伊文能到手的实验材料,也就只有冰冻保存的新鲜血液样本了,也亏得他的小老板恰好是烧钱有瘾的败家子,不然谁都不会乐意有这种无谓的支出。
血液中的免疫细胞密度远低于淋巴液,但伊文很体贴地在资料上标注了他的实验思路。他的想法是,虽然直接使用淋巴液的效果更明显,但最终效果终归是要体现在宏观范畴的,也就是正常的生物体组织内。如果单一地观察病毒在淋巴液中是如何被消灭的,肯定会和真正的生物实验产生巨大的数据差异。
目前还不能证明这种猜想是否正确,因为伊文还没有进行任何真正的临床试验,有的只是对猩猩血液样本的尝试。
虽然被提取的血液中的免疫细胞定量,不会像真正的实验那样,清楚地观察到免疫系统的运作,但他现在要的就只是治愈速率罢了。
或者说,免疫细胞消灭外来病毒的速率。
结果毫无疑问,确实是三倍左右的差异。
凯撒的血液,和普通猩猩的血液,即它的免疫力,和其他同类的免疫力。
“这三十六种病毒,都经过我的精心挑选,全是即会对猩猩致病,也会对人类致病的种类。”
为爱丽丝也是为其他女孩们解说着,伊文说道:“不过也就是这样了,从医学理论上看,这种共生病毒应该可以综合性地提高人体免疫力。也就是说,不光是消灭外来病毒而已,甚至有可能……”
说到这里,伊文却迟疑了下来,这如何能叫艾希莉忍得住:“可能什么,你倒是说啊?”
“可能会促进伤口愈合吧。”
爱丽丝开口了:“人受伤后会经历三个过程,血小板凝聚,伤口止血;淋巴系统分泌免疫细胞,消灭伤口上的细菌和病毒;伤口附近细胞开始有丝分裂。以自身dna为模板和指令生长出新细胞,最后伤口愈合。”
说着,她还不忘了抖一抖文件,好让自己阅读得更加轻松:“如果第二个阶段能加速三倍,自然就会提高伤口愈合的全程速度。而且,这还是我们现在就能推论出的结果,真要是依赖于那种病毒制造出什么特效药……啧啧,应用领域实在太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