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六章禁忌法则
逆天法则本就是法则中极为玄奥、高等的存在,可谓是法则中的王者,霸者!
而少之又少,甚至只存在于传说中的禁忌类法则则是逆天法则中的王者、霸者,属于那种过于强大而令天地不容的恐怖法则!
在传说中,复制法则就是极少数禁忌类法则中一个比较特殊的法则,之所以说它比较特殊,乃是因为它并不像传说中其它禁忌类的法则一样,一出现便足以毁天灭地。但是,它被称为禁忌类的法则当之无愧!
复制法则会因对手的强弱而异,当对手弱的时候,复制法则显示出来的威力便弱。但是,它却可以随着对手的强大而强大,无论对手何等强大,哪怕强如六阶巅峰的大圣人,它依旧可以不折不扣地将对手的实力完全复制,发挥出丝毫不逊于对手的战斗力。
说地通俗一点,复制法则可以原原本本复制对手的实力,幻化出一个与对手一模一样的真实存在,衍化出对手的复制体,一个战斗能力和战斗思维都和对手一模一样的玄妙存在!
也就是说,一旦和掌握了复制法则的人战斗,只要那人施展了复制法则,自己的对手便变成了自己的复制体。
一个完完全全,和自己几乎没有丝毫差别的复制体,一个功力和战斗能力,战斗思维与自己一模一样的复制体!
面对自己的复制体,且不说心里的震惊会不会影响战斗力的发挥,就算是自己丝毫不顾及对手和自己看起来一模一样,就像自己的孪生兄弟一般而痛下杀手,发挥出百分百的战斗力,最好的结果恐怕依旧是两败俱伤!
对自己的复制体而言,它的任务就是杀死自己的本体,用本体所掌握的一切能力和手段来杀死本体。本体会本领的它都会,但是本体在战斗的时候会受到情绪和感情的影响,它却不会!
它具有本体的思维和能力,却不具有正常的感情和情绪。也许,只有在这些方面上,它与本体才会有所不同。
从某种意义上说,恐怕也只有没有感情和情绪波动的复制体才能发挥出本体百分之一百,乃至百分之一百二十的战斗力!
所以,一旦面对自己的复制体,自己最好的结局恐怕就是两败俱伤!上至大圣人,下至一般的飞禽走兽,无一幸免!
而且,复制法则的神妙并不仅仅可以用在战斗上,还可以广泛用在其它的事情上。只要你的神识之力足够强大,你可以用复制法则复制出你所看到的一切事物,不管是人,还是其它的生物,抑或没有生命的物体。
只不过,一般复制生灵,并将它像一般的生物一样长期存活下去耗费的神识之力极为庞大,就算是大圣人级别的,恐怕也顶不住那种消耗。实际上,当复制生灵,并令它像其它生物一样按照生老病死的规律存活下去,已经超乎了复制的界限,进入了另一种禁忌类法则的领域。那就是位于法则之巅的创造法则!
但是,短期的生灵复制却要容易多了。没有生命的物体复制相比生灵复制更是简单地多,只要复制成功便可以长期存在,与其它的物体一般无二。
复制没有生命的物体只是在复制的过程中消耗神识之力,一旦复制结束便不会再消耗丝毫的神识之力,这就与复制有生命的生物截然不同了。
很显然,青冥小世界中所衍化出来的与傲晨极为相似的存在已经初具复制法则的特性,可是却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复制法则所致。
真正意义上的复制法则产生的复制体和本体是一般无二地,不仅是身体外形,就连体内流转的能量,掌握的神通都一模一样。
而这死灰色的“傲晨”和真正的傲晨还是很容易便可以辨认出来,不仅仅是形色不尽相同,就连体内流转的能量也并不一样,虽然总量上几乎没有丝毫的差异。
但是,如果这件事传出去,绝对可以令整个九界为之颤抖,为之惊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