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节
前女友的写作风格与郭敬明有几分相似,极其善于用大量笔墨,从多个角度来描述服装,在那本时,于瑾就知道谭米雪喜欢穿价格昂贵,华丽又繁重的裙子。
从作家的角度出发,这样一方面可以塑造假千金骄奢的性格,一方面可以对比真千金清贫的处境,是很符合逻辑的。
不过放在现实却并非如此。
起码在于瑾看来,不管是极具欧洲宫廷风格的泡泡袖荷叶边白衬衣,还是有些洛丽塔意味,用蕾丝、轻纱、蝴蝶结组成的连衣裙,穿在谭米雪身上都毫不违和,甚至让她甜美漂亮的像一块新鲜出炉的草莓蛋糕。
在非主流成为主流的时代,谭米雪才是真正意义上充满个性的非主流。
如果她天生是善良的女孩,于瑾想,自己会爱她。
可谭米雪,爱她绝对是一桩苦差。
“愣着干嘛,快过来,我提不动了。”
“……”
于瑾如今的身份算是谭米雪的第三号小跟班,虽不至于要给她捏肩捶腿,但在这种场合遇见,拎个东西是理所应当的。
梁曼宁不知其中缘故,见谭米雪如此盛气凌人,心里难免有些不悦。
于瑾敏锐的察觉她眉眼中不自觉显露出的情绪,笑着解释道,“这是我同桌,谭米雪。”
在校园里,同桌之间的关系往往很要好,听于瑾这么说,脸上又是一派轻松明亮,梁曼宁便以为二人平时的相处模式就是这样,这才扬起手来和谭米雪打招呼,“你好,我叫梁曼宁,是你们班任的女儿。”
相较梁曼宁的爽利大方,谭米雪实在很没礼貌,她含糊糊的回应了声“你好”,就转过头对于瑾说,“我今天晚上飞英国,要给那边的亲戚买点礼物,重死了,正好在这碰到你,陪我逛逛。”
于瑾低头看了眼自己手里的购物袋,问道,“你妈妈不是不给你零花钱吗?”
谭米雪也想起了上次的雪碧事件,马上从自己的名牌小包中拿出了一张信用卡,“我有这个。”
“……”
诚然,谭米雪一直在陈述事实,可言行举止总有种炫富的感觉,在寻常人眼里肯定不太讨喜,这让于瑾略感为难,她不愿意让梁曼宁认为自己在巴结有钱的同桌。
虽然她正在这样做。
犹豫片刻,于瑾道,“陪你逛街也可以,不过你打算怎么感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