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的街道上,一个穿着黑色皮衣的白人正在独自走着,他一边走一边不断打量周围的行人,似乎在寻找目标。
这时一辆警车突然冲过来,径直横在他面前,几个警察跳下车,打开保险的枪口对着他。
“警察!不许动!”
“警察!警察!”
随着一连串的喊声,另外一辆警车停在他身后,五六个警察把他团团围住,堵住了所有逃跑的方向。
“举起手来,把手抱在脑后!”
男人四处打量一下,发现面对五六只手枪,无论如何也无法逃掉了,他只好双手抱住头。
“趴下!趴在地上,面部冲下!”
形势比人强,男人只好按照警察说的,趴在肮脏的地面上,双手放在脑后。
立刻有警察冲上来,用膝盖顶着他的腰眼,让他无法挣扎,用手铐将他双手紧紧拷在背后。
两个警察把他从地上拎起来,塞进警车,两辆警车一溜烟的跑掉了。
男人被带到警察局,照相、提取指纹、血液样本,一套下来,被带到一个审讯室里。
“洛根,你8月12日夜晚在哪里?”
“我......我在家看电视。”
“有证人吗?”
“没有!”
“既然是说8月12日夜晚在家,那为什么我们再青年公寓的房间里发现了你的指纹和体液,监控上显示你当晚出现在那里?”
“......我请求见我的律师,在律师没到场之前,我有权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哼!”审讯的警官一拍桌子。“把你的嘴张开。”
“你们要干什么?”洛根有些慌张。
“干什么?你嘴里的尖牙怎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