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青再一次确认,自家老婆很能折腾。
你说你做唱片就算了,纯当玩票,还能圈点粉;摄写真集也算了,美嘛,趁年轻总得留个纪念。
可那传记是什么鬼?
拜托,你个22岁小屁孩出哪门子传记啊!还搞得俩撰稿人巴巴的打电话来香港,说要采访。
采访个锤子!褚青真想不理,可人家早有准备,说你家老佛爷发话了,知道你丫嘴笨,准你用笔写。
好吧,他还不敢不听,否则范小爷妥妥杀过来,瞬间死无全尸。
于是乎,这货最近除了拍《忘不了》,拍新款西装广告,拍刚接的一个手表代言,余下时间全交给了那篇作文。
若说写字这回事啊,他一向粗糙、闷拙,勉强能保证文理通畅,好听点叫平实朴素,难听点叫臭不可闻。
从小到大仅有的一次开窍,是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
当时的题目叫《公园一角》,呐,三十锒铛岁的家伙们都很熟啦!老师头天留的作业,第二天上课就抽查,让学生站起来念。
前面两个小盆友念完,老师便做点评,说写文章啊,要委婉含蓄,少些直白,尽量不用什么“我看见了”,“我听到了”,“我感觉”之类的东西。
忒肤浅!
然后哩,褚青难得的聪明一回,低头瞅瞅自己的文章,好死不死就有一句:“我看见了小溪里的水,非常非常清澈。”
也不知怎么的,或许是神灵附体,丫突然就圣光闪现,刷刷几笔改成了:“清澈的溪水见底,各种形状的鹅卵石映衬在粼粼水纹中。”
而刚改完,老师马上点到他的名字,这货站起来咔咔一读。哎哟,那叫个酸爽!这辈子都没如此伟大过,妥妥得了朵小红花。
可惜啊,两世加起来就那么一次,堪称人生巅峰,到现在还回味无穷。
哪像这会儿,特么的两口子比着看谁文笔烂,听着就心酸。
……
范小姐忽然让我写篇东西,不少于一千字,我很为难。因为不擅长这个,何况还是一千字,以前上学都是写八百字的。
我实在没办法,所以开头才这么啰嗦。
其实我知道,她就想看看我对她的评价,平日里太熟了,有些话不好意思说。而以这种方式呢,就算说坏话,她也不会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