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近七夕的时候,赵如意满脑子都想的是怎么样借助节日的到来提升自家店里的销量,而丁隶城,压根没觉得七夕这种节日跟自己能够有什么关系,还是杜怀志来的时候提了一嘴,要去给杜娘子买簪花。
“买簪花?”丁隶城觉得这种事情离自己很远。
“那我先走了,看到你这店里没有受到于述什么影响就行,这一闹,估计他摊子上的口碑越发不好了,你说上次,我在店里遇见的也是个很精神的小伙子,做事情也透着麻利的劲儿,怎么他品质却如此不地道。我还得早些回去准备你嫂子的晚餐的饭食,待到有空再来找你。”
“店里的饭食要不要捡几样杜大嫂爱吃的带一些,无论是烤串还是菜牌上的样式,出菜都很快,稍等片刻就好。”丁隶城觉得,杜怀志做菜的手艺实在是算不上好,最近杜大嫂的胃口又不好,还不如直接从店里打包一些饭菜回去,邱叔的手艺总比杜怀志好很多。
“如今你大嫂她口味变的厉害,带油带咸带辣的这些油气大,都不能吃,我每日在家给她弄一些白水煮菜,就这还经常吃了就吐了。”
杜怀志叹气到,最近看着有些消瘦的杜娘子,他也很是心急,“等过些日子她胃口好了,我再带她过来你店里吃饭食,眼瞅着要过七夕节日,她想要簪花,我又不放心她出门来,这准备多买一些样式回去给她,你不一起去吗?”
“我?”丁隶城想了想,自己好像也从来没有给赵如意买过什么东西,除了她刚来悦来楼的时候买的一套工服,还是比照方俊他们随便买的日常穿的衣服,“那就一起去看看吧。”
两人一起走着,杜怀志又抱怨了一些杜大嫂的有了身孕之后,性情有了很多变化,动不动就开始焦虑这个焦虑那个,丁隶城听着他甜蜜地抱怨,突然开口问道,“杜大哥,之前你跟杜大嫂是怎么走到一起的?”
这一问,倒是把杜怀志问住了,“就是……其实我倒是记不太清了,以前在边境你也知道,混战那么多,她的家人在冲突中离世,只剩她一个人,我们见多了几次,彼此看对眼,就走到一起了,等我解甲归田,她也随我回到中原。其实一开始的时候她并不习惯元安城这里的风土人情,中原的生活习惯跟边境又有很多不同,但我们生活在一起,也没有什么不能克服的困难,家人在一起就好了,其他的都是可以慢慢商量的,她吃不惯这里的饭食,我就买了材料回去跟她自己做,她想出来去去西市看胡人卖的那些新奇玩意儿,我就陪她去买,看上眼的,能买的就买回来,太贵的就过过眼瘾,这么一想,倒是多是成亲之后的相处日子,没什么特别的,就是互相迁就。”
互相迁就,这个词语显然超出了丁隶城的理解范围,他觉得是自己没有描述清楚自己的问题,或者杜怀志没有回答自己的问题,杜大哥和杜大嫂的相互迁就,是在成亲之后的相处之道,但是自己现在,离成亲生活还差的很远,他就不该问杜怀志这个问题,原本还指望能得到什么有用的建议,这会子看来还不如自己琢磨。
就说去买簪花这件事情,他是跟着杜怀志去绢花铺子里去瞅了瞅,两个直□□本不懂现下流行的审美,店家的伙计最喜欢的就是在临近佳节的时候,出来给心上人买簪花的男子,什么样式贵,什么样式不好卖,她就推荐什么,趁着过节可以挣一笔过节财。
丁隶城看着店里的伙计给自己推荐的那款粉紫色的牡丹,皱了皱眉头,艳丽的粉紫色如此地招摇,杜怀志把伙计推荐给他的那几只红的黄的都让一起包了起来,丁隶城都能想到这明艳颜色的大朵簪花,插到杜大嫂的发髻上,会是怎样一番喜庆的样子。
他们开心就好。
丁隶城打量了一圈,挑了一只淡黄色蝴蝶兰造型的簪花,细绒编织的轮廓,里面用薄薄的渲染颜色渐进的绢纱,盘剪成兰花的花瓣形状,远看着栩栩如生,那花瓣十分轻薄,若是吹过风,估计也能随风摇摆起来。
这样精致的发簪,伙计要价了一百二十文一只,杜怀志惊讶地数了数自己盒子里装的那一大把簪花,“我这六七支的簪花,一共也没有到二百文钱,怎地我兄弟挑的这一只这么小的样式简单的簪花,看着叶子花瓣都没几片,价钱就要一百二十文这么贵。”
那伙计恭敬地答道,“这位郎君挑的可是我们店里最新出的最废工时的一个系列,我们掌柜的专门给它们起了个名字,叫蝶恋,概因那日她戴了一只样品在街上行走,吸引了翩翩蝴蝶在发髻上追随,可以说是最近我们店里最受欢迎的一个系列了,若是这位郎君想要在七夕佳节送给佳人,这个系列的是最好不过的了。”
杜怀志看了一眼这个系列的簪子摆放的位置,多是些浅色,“这样素气的颜色,我娘子却是不喜欢。”
丁隶城随手递给店里的伙计,“那就把这支簪花包起来吧。”
待两人分别拿了挑好的簪花走出店里来,杜怀志凑近八卦地问道,“你这是打算送给如意的吗?”
丁隶城也没有否认,“我也不知道她会不会喜欢。”
“若是你送的,想必她会喜欢的,上次你嫂子提过的,她那图纸的关系,你可问清楚了?若是身世麻烦的人,你可过不了什么安稳日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