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默尔上身套着很紧的长袖小礼服,漆黑高腰紧身裤束缚两条笔直的长腿,缝线诱惑地沿着腿线滑进扎紧的皮靴里。

    略卷的褐发有些长了,从肩头散落,在晚风中被拂动,轻轻地飘起来。

    参孙扶着阳台门,在撒下灯光的房间,看着台上这个黑夜里勾心动魄的幽魂身影。

    他不喜欢淡口味的东西,莱默尔即使穿成拉斐尔欲望中的禁欲系,在他目中也是最妖异火辣的猎豹。

    而今换上衣服一看,果然无错。

    参孙暗暗注视着,莱默尔好像在沉思,他升起一丝迟疑,生怕唐突了美人。

    在物理意义上,雄虫已经是他的东西了,反倒让参孙追求起野兽的用餐礼仪。

    野兽也有行事原则,只是除了兽类爱好者,大多人看不出来罢了。

    “我能猜猜看吗,你在想什么?”

    莱默尔扭头,参孙抱臂靠在墙上,光影分割线穿过这个男人健壮的身形,将礼貌的笑容一分为二。

    莱默尔淡淡地收回目光:“猜吧。”

    “是不是后悔了,那天主动亲我?”

    “如果不是你多此一举,轮完后我会让弗莱明送你回去的。”

    莱默尔讽刺地发出呵呵声,而后不搭理参孙,后者只能看见他冷漠的侧脸,锋利的失血唇瓣很紧地抿合,瘦削的轮廓勾勒出无法形容的刻薄。

    极富雌性化特色的情感表达,让参孙明白这个雄虫的确是特殊的。

    “你一向这么强势吗?”参孙意有所指,“不止在床上?”

    “滚——”莱默尔陡然像被踩到了尾巴的猫,怒目发出嘶吼。

    参孙大讶,想上去,莱默尔反应剧烈地把椅子向后蹬,始终与他保持着距离。

    因为生气而染红的眼角,喘气时起伏的胸口,和那日情热后一模一样的性感。看的到却吃不到,参孙有些头疼,雄虫那天理论上也应该玩得很开心,现在这种反应是不是有点过激?

    难不成要他道歉?开玩笑,他参孙身边没缺过人,还未学过低头二字。

    但他也不爱吃强扭的瓜,何况莱默尔的滋味,非得让莱默尔开开心心地乐意主动,他才能尝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