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却饶有兴致,他敏锐地嗅到不同寻常的气味——SS级雄虫的精神力得有多强啊?是一般雌虫的三四倍吧。雄虫可以性格软弱,逃避,但,很少有精神疾病。
他再次请祈祷雄虫来做笔录。
中年雄虫身形瘦削,似皮包骨,肮脏的金发,目光呆滞低垂,不停在挪动大拇指,像在空气里搓着无形的木珠。
百利在纸上写字整整一个小时四十分钟,当他口渴抬头拿茶杯时,视线才扫到祈祷雄虫身上,雄虫依然在转拇指,嘴巴里念念有词。
“你挺有实力的,”百利讥讽地扯起嘴角,“无间断地演这么久,累了吧?”
祈祷雄虫宛如聋子没有听见。
百利耸耸肩:“既然你是疯子,那自然也听不懂我在说什么吧?不愿意做笔录,那我就不放你回去,现在早上十点,我看你能坚持多久。”
雄虫依然不理他,但在眼底闪过一丝痛苦。
三个小时又过去了,百利坐着都全身酸疼,不时站起来绕着房间活动活动。
祈祷雄虫却硬生生坐在那里,唇口开裂,手指发僵,喉咙沙哑得几乎磨出血,还在不停地低声念,祈祷,不停地祈祷。
百利重新在他对面坐下来,十指交叉,白灯打开正照着祈祷雄虫的眼。
“别装了,S级以上雄虫的癔症发病率是万分之三,而且你演的不行,就算癔症,口渴了也会哇哇乱叫。”
“我是警察,只想办案,对你没有兴趣。你身子真的很破,洗干净了也像鬼一样。”
“我只要听你一句话,一句足矣,我不会揭穿你,你说完,放心离开,继续过你的日子。”
雄虫的眼珠颤了颤。
这样的价码,确实该打动他了。
他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懦夫,将智慧用在该死的逃避上,他是一只再普通不过的虫,受了接近五个小时的压榨,接近无法忍受。
百利悠声问:
“你有没有在夜晚,特别在派对的夜晚,见过异常的人和事情?”
有啊,我见过。
见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