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比离开楼终办公室前,转过头对楼终说:“你知道我不是相信你那些狗屁理论,是相信你吧。”
楼终呆了一秒,然后他略显羞涩的笑了,“我知道。”
……
汤姆是个刚满十二岁的男孩,他刚过十二岁就被他父母赶出了屋子。
那栋破旧小屋称之为屋子也许太过抬高了,但那是汤姆生活了十二年的家。
离开了那间屋子,汤姆开始四处流浪给人打工。
他长得不好看,皮肤黝黑,又瘦又小,如同从森林里刚跑出来的猴子,他这样的小孩子,根本没有人找他打工。
汤姆一般就睡在自己流浪地方的某个屋檐下,他很喜欢睡在面包房,那儿有香甜的烤面包香气,壁炉散发的热度也可以让他熬过一个又一个寒冷的半夜。
但是面包房的位置很难得,汤姆总是被那些比他大得多的男人们赶走,他最多只能在外围得到一个位置。
穷人并没有什么抱团取暖的想法,所以汤姆必须睡得离那些人远远的。
汤姆是被面包房的胖师傅暴躁敲着铁盖的声音唤醒的,那个声音对汤姆来说,比半夜的猫叫很要可怕。
白天对汤姆来说是可怕的,他会饿肚子,他会要一次次的走向不同的人乞讨工作、粮食、金钱。
汤姆按照以往的习惯在街上溜达,因为他看上去脏兮兮的,很多人捂住鼻子避开他,如同他是一块行走的垃圾。
汤姆不明白为什么他的生活会如此辛苦,沉重的让人喘气都都觉得艰难。
“招工了,教堂招工了!”一个穿着干净漂亮完整衣服的男人把羊皮卷举在头上,声音洪亮的在闹市宣布这个消息。
汤姆在人群中踮起脚尖,想要看看那男人的模样。
他撒开脚丫追在男人的后面,大声的祈求道:“先生,先生,我可以吗?求求你,我想做工。”
他的声音一出,街道上不少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这小子又在想屁吃呢,教堂的活什么时候要他这种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去做了。”
“教堂的活报酬都高,城里不少人盯着看呢。”
“我也得去看看,给我家小儿子定个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