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开学就剩几天的时间,秋老虎依然还是没有过去,气温相比盛夏能凉爽一些,但还是觉得有些热。
开车来到郊区,在一片山峦附近停下,徒步走上去,随处可见大片大片的绿色和红色,有点像梯田,东一块西一块的。
“这里还有小麦,我觉得这是野生的,应该没人管。”说着,小白四处看看,见一个人都没有,确认道,“真的没人管,我们可以摘一点回去,然后做成面粉包饺子吃。”
“这个不是小麦,这个是高粱。”
林义一眼就能认出来这是个什么东西,确实有点像麦穗,但穗红红的,是红高粱。
虽然她把品种没有说对,不过地里杂草丛生,看起来很久都没人打理的样子,很可能真是野生的。
这东西就在这个季节成熟,红红的穗可以做成高粱米,也能做成高粱面。
至于它的杆也挺有用,可以做成笤帚,就是那种比较古老的扫把,又称笤帚疙瘩。
林义小时候有幸被这种神器揍过,但也只挨过区区几回而已。
倒不是别的什么原因,主要是笤帚打人不是很疼,每次林裕国用这东西揍他,林义都会梗着脖子开嘲讽,“笑死,根本就不疼。”
气的老爷子嘴皮直哆嗦,最后又换成了鸡毛掸子。
“高粱可以吃吗?”小白用手捏起几粒高粱穗,放到鼻尖闻闻,有股淡淡的干草味,混合着尘土的味道。
“可以倒是可以,不过它还有一个更主要的作用。”
“什么作用?”
“这里面很适合做一些羞羞的事情,尤其是像这种红色的高粱地,更适合。”
林义看着一大片的红色,当年余占鳌和九儿就在同样的一片高粱地里奋斗过。
可惜自己不是余占鳌,小狐妖也不是九儿。
不然还能进去....
呸,放着柔柔软软的大床不做,跑到这里来当野战军,高粱穗上这么大的颗粒得多遭罪。
“你就会想这种下流的事情。”
“这可不是我想的,很多年前真的有两个人在里面没羞没臊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