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玉华公主是真的不喜欢,温阳便将兔子放在了顾婉璃怀中,提醒道:“它的腿擦伤了,一会儿给它抹些药膏。”
“嗯,好!谢谢温二公子。”顾婉璃含笑点头,温柔的摸着兔子头,安抚着被吓坏了的小家伙。
傅冽的心里酸的像碰翻了一桶的陈醋,酸的他的上下牙齿不住的打颤。
就这么一只黄了吧唧的丑兔子哪里好了,小黑小白都是他特意寻来的名贵品种,皮毛长而柔顺,手感哪里是这粗毛兔子能比的!
傅冽直勾勾的盯着顾婉璃怀里的胖兔子,大有吃掉以解心头之恨的意思。
“打猎不难,可活捉猎物却是不易。温公子真是箭术卓绝,令人钦佩。”
傅凛闻声望去,微不可察的勾了勾嘴角。
邓岚含笑走过来,眼中满是欣赏。
她并未露出痴迷之色,态度不卑不亢,望着温凉的目光也坦然大方。
温凉扫了她一眼,见只是个他不认识的人,便收回了视线,然无视。
邓岚也不觉尴尬,她见网中有一对被捆住了脚的大雁,便笑望着温凉道:“这活雁甚是少见,不知小女可能请温公子割爱,将这对大雁送给小女。”
大雁象征情爱,邓岚此举可谓大胆。
邓府之前一直随潘家军作战,不久前才回京。
邓岚曾在寿宴上见识过温凉的英姿,自此难忘,恰逢顾锦璃有孕在身,她便决心入王府做妾。
她虽是庶女,但以她的身份亦可嫁个像样的人家做主母,可她却觉得陪在这般好男儿身边才算不辱没此生,为了心爱之人,受些委屈也无妨。
玉华公主几人抬起头,皆用一种复杂的眼神望向邓岚。
居然能还能见到往枪口上撞的人,真是难得。
温凉偏头又望了她一眼,只此番的眸光要比刚才还要冷上许多。
“温阳,大雁之死矢靡它,小心护好。”温凉交代了温阳一句,便拂袖走人。
邓岚站在原地,拧眉望着温凉,不解其意。
温阳也一脸茫然,玉华公主见他这样子嫌弃的不行,没好气的道:“大雁对待伴侣最是忠贞,若失去伴侣宁愿孤独终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