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作为牺牲献上了。——《哥多林前书5-7》
今夜的寒风格外凛冽,今夜夜莺的凄惨悠鸣格外漫长。
冬日何时过去,我的春日又何时到来呢?
回想我过去的几十余年,虚度光阴或丰盈充实,皆是如风中浮尘无关紧要的往昔,深知我即将死去,在某个无法脱离寒冬的夜晚,故写下这本日记,以记录我的人生。
碌碌无为的三十年光阴,我将它倾泻在斯达特市富商维吉尔家中的珍宝之上。
在那雕梁画栋、珠围翠绕的府邸中熠熠生辉的宝珠,他带给我三十年的欢愉沉恋、三十年的深重苦难,以及后来无穷无尽的恐惧。
我出生在修道院,后来干了纺织女工,挥别童年伙伴,独身来到城市。
初到城市,一切都是好的、是新鲜的、也是美丽的。
我见街道众生百态,无不泛着雍容贵气。贵妇人走出沙龙时炫目宝石折射的光;小姐儿讨论对面不知哪个秀气少年时羞怯掩面的绸缎帕子;就连卖报小童声声吆喝间骑着自行车扬起的尘,都算作我人生中吸入最清爽的一口空气。
但在这里纺织女工的活是最难找,有太多人涌入城市,也有太多人流离失所,迫切需要一份工作。
与织布无缘,我转行当了家庭教师。
那户人家需要一个精通圣经的老师,我刚好来自修道院,也刚好有来自大修女的推荐信,尽管字迹模仿得并不像,但措辞都翻着花似的优雅。
在修道院的日子,常听见祈祷,无论来自何人口中,祷告总是必要的,我很庆幸将它记得滚瓜烂熟。至于圣经,我也记得,但天赋至此,如今也只能背下几段。
倘若在精明人家,我这样班门弄斧是会被赶出去的,但在维吉尔家,这成了徒劳的担忧。
市里顶顶有名的大老爷维吉尔,去年他还只是个小水手,哪知从遥远海岸另一头发了笔横财,借此发展起自己的生意来,水手成了富商不失为美闻一桩,也因此成茶余饭后的小小谈资。
多么可爱的老爷啊!
他是个忠实的观众,对从我口中娓娓道来一字一句都深表欣赏,哪怕对圣经一窍不通。
“你说得真不错,若要叫我从斯达特镇找出第二个像你一般好的家庭教师,得等到二十年后。”
他自作聪明的博学语气同臃肿身材上始终扣不紧的第二颗纽扣深深留在我脑中。
维吉尔的管家是个印度人,瘦高个,黑皮肤,鼻梁高耸,约估有二十五六岁,操着口弄巧成拙的不地道伦敦腔。
商人们喜欢印度人,攻于心计、便宜好用、任劳任怨,他们千里迢迢从远方的亚洲带回这群兢兢业业的青年,以雇佣名义让他们干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