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了加强防范、积极侦破的总体作战方针后,全局各警种、各部门密切协作,投入了紧张的侦破工作。
专案组根据现场勘查。在“4·7”、“4·8”、“4·22”三起枪案现场提取了标有“75-81”标识的弹壳。
经过技术检验,弹壳同出自一支“56”式半自动步枪。
而这支枪,很有可能就是“3·31”某电厂岗哨遭闷棍袭击被抢走的那支。
专案组侦查员经过分析,达成共识。
果断地将四起案件并案侦查。
按照“4·8”案出租汽车司机的叙述及有关专家的分析认定,专案组为犯罪嫌疑人“画像”如下。
身高1.75米左右,年龄35岁上下,北京人。
很快,全局每个管界民警手里都有了一张犯罪嫌疑人的画像复印件。
以石景山地区为中心并辐射周边各区摸排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开始了。
侦查员和民警们对每一个线索认真核实、查证,夜以继日地在茫茫人海中寻觅。
与此同时,全市巡察、防暴民警在重点地域、路口组织盘查、蹲守,加强防范。
回到北京的白宝山,迫不及待地开始实施他的计划。
他要报复社会、他要杀人、他要攫取钱财弥补十多年劳役的“损失”。
他以袭击岗哨抢夺枪支开始,步步走向罪恶的深渊。
那天夜里,他骑了一辆破自行车出来。
电厂就在一片果园附近,白天路过这里时已经看好道。
他把自行车放在果园里,沿着小道向电厂走去。
他来到电厂墙外,爬上墙头跳了进去。
夜深人静。
他潜伏在离哨位不远的一条夹道里,看了看表,刚过10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