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蕴阅读>竞技小说>明末混球 > 第五十九章 名将
    在古代,直呼其名是很不礼貌的表现,甚至可以视为是对一个人的侮辱,杨梦龙的表现可以说是太失礼了。白袍将军却浑不在意,依旧温和:“小将军认识卢某?”

    杨梦龙抽着凉气,点头如小鸡啄米:“认识,认识,怎么可能不认识嘛!”

    确实,但凡看过几本明末题材小说的人都不可能不认识卢象升,这个名字是明末那黑暗的年代中一颗闪耀的星辰,不管是谁写明末,都绕不过他。

    明朝确实是个非常有意思的朝代,一般的王朝到了末代,早已人才凋零,它不一样,在它最后那十几年里,依旧名将辈出。崇祯一朝就出了四号猛人,分别是曹文诏、洪承畴、卢象升、孙传庭,一个比一个厉害,而卢象升更是猛人中的猛人。他是江苏宜兴人,文人出身,一副书生的文雅样,天启二年考中进士,任户部主事,由于工作出色,人缘也好,没两年就提了员外郎,再过三年,又当上了大名知府,从考中进士到当上知府,才不过五年时间,而那时候,他才二十来岁,真正让考了一辈子都考不到一个举人的老书生和在京城里熬了二十年都没熬出个泡来的官员知道了神马叫速度。他为官清廉,没有灰色收入,做事认真负责,百姓对他的印象极佳,说白了,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标准的读书人,一个文官。

    但是文官里也会出猛人的。他除了喜欢读书外,还自幼习武,力大无比,一百多斤重的练功刀抡舞如飞,更熟读兵书,可谓文武全才。如果是在太平年代,他这方面的本事多半是派不上用场的,但不幸的是,他遭逢的是王朝末代,天下大乱,狼烟四起,这就让他走上了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崇祯二年冬,后金绕过宁锦防线,自喜峰口入寇,天下震动,崇祯下诏天下兵马入京勤王,他也招了一万来人赶赴京城,协防京畿。当时入京的兵马有十几路,这支以农民为主的兵马很不起眼,但很有意思,因为压根没有人叫他来。卢象升是个负责任的人,他认为食君俸禄,当为君分忧,管你叫不叫,反正听说京城危急,他就带着临时拼凑的人马赶过去了。这支不起眼但很有趣的队伍在北京城下守了一个月,没有跟后金军队交战,后金主力撤退后,他们也打道回府了,也算立下了小小的功劳。朝廷看中了卢象升的军事才能,将他提拔为参政,专门负责练兵。从此,文人出身的他再也无缘经卷,带着自己的部队东挡西杀,战流寇,战建奴,战袍一直没能解下,直至战死沙场。

    公平的说,明末的能人并不少,洪承畴、孙传庭、曹文诏、杨嗣昌,要么是万夫莫敌的猛将,要么是统率千军万马的统帅,但洪承畴贪生怕死,孙传庭过于孤傲,曹文诏略嫌自大,杨嗣昌气量窄小,缺乏容人之量,真正能挑大梁的,就卢象升一个。他善于练兵,单兵作战能力只能算二流的北直隶兵被他打磨成了天下闻名的天雄军,令流寇闻风丧胆;他骁勇善战,每一仗都身先士卒,杀敌无数,被流寇称为“卢阎王”;他具有极强的个人魅力,能让众将领心悦诚服,关宁军够横吧?就没有哪个内地将领镇得住这帮骄兵悍将的,只有他能让协助作战的关宁铁骑全力配合,让关宁军怎么打关宁军就怎么打;他还是搞民政的一把手,就任宣大总督的时候发动宣大军民垦田开荒,粮食获得了少有的丰收。最最难得的是,他始终忠诚于这个帝国,不曾有过保存实力的念头,不管是剿灭流寇还是抵卸后金,都是拼死作战,可以说,这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然而,他的结局却是最为悲惨的。曹文诏战死沙场,也算死得其所;孙传庭在崇祯十七年战死,也算是殉了国;洪承畴松山战败被俘,降了满清,荣华富贵享之不尽,这三位的结局都不算太坏。唯独卢象升,在崇祯十一年后金再次入寇的时候提师杀敌,却受到杨嗣昌和高起潜多方掣肘,最终力战殉国,因为得罪过杨嗣昌,不仅得不到自己应得的荣誉,连入土为安都不行,战死八十天之后,遗体才下葬,直到杨嗣昌死了,他才得到自己应得的荣誉,这已经是几年之后的事情了。一代名将竟然落得如此下场,实在令人唏嘘。此时他正在开往京城的途中,对自己此后的命运一无所知,不过,就算是知道自己九年后的结局,他还是会毅然带兵入京协防京畿,从容面对自己的命运,因为,他是卢象升。

    杨梦龙历史没有学好,但是对于这位明末名将,还是如雷贯耳,听说这位带着上万临时招募的人马就敢与后金野战的白袍将领就是卢象升的时候,下巴差点就脱臼了,结结巴巴的说不出话来。卢象升对这小子那夸张的反应颇为诧异,不过也没有问什么,只是把目光投向战场。只见刀枪如林,人潮攒动,后金骑兵已经被完全淹没了,六百多人一头扎进去,除了见机得快,随塔布伦一起跑出来的那点之外,一个都没跑掉,每个人都要面对几十件兵器的攻击,一个个被剁成了肉酱。他看着后金骑兵逃窜的方向,有些惋惜的叹了一口气:“可惜,我们的骑兵太少,马也太差了,追都追不上,让那股鞑子跑掉了,要是给我几百精锐骑兵,他们一个都活不成。”

    杨梦龙这才注意到,那股敢追着后金骑兵砍的骑兵骑的马就没几匹是真正的战马,大多是挽马甚至骡马,根本就跑不快的那种。也是,在冷兵器时代,战马是非常珍贵的,只有精锐的边军才能拥有大批战马,一支临时拼凑而成的农兵就别想了,有头骡子凑合着骑骑就算不错了。他嘿嘿一笑:“就算他们跑回去又能怎么样?三个牛录就跑回那么一点人,他们的旗主肯定会大发雷霆,把他们吊起来打个半死的。”

    卢象升说:“话是这样说,但不能将这帮血债累累的畜生斩尽杀绝,卢某始终心有不甘……”目光落在杨梦龙那具强弩上,露出一丝诧异。以古人的目光来看,这具强弩的材料、式样都太过古怪了,根本就看不懂。这时,一名骑兵拖着塔布伦的尸体跑了过来,拱手叫:“大人,虏酋的尸首带回来了!刚才那一箭是谁射的?一箭穿心,真是了得!”

    卢象升跳下马,蹲下去拨弄一下塔布伦的尸体,惊讶的发现,塔布伦竟然穿了在一重铁甲里面还穿了一重锁子甲,整个人跟个铁罐头似的,而那支弩箭把整个人都给贯穿了,微微变形的箭镞从前胸突出山,血淋淋的,不难想象这一箭的威力是何等惊人。他抓着箭杆用力一拔,把弩箭拔出,抓起一把雪将箭上的血擦掉,翻来覆去的看着,眉头越皱越紧。杨梦龙则瞅着塔布伦的脑袋,心里乐开了花。这可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牛录额真哦,拿他的脑袋可以换一个千户当哦!一个千户名下怎么说也该有几千亩良田吧?发达了!他现在只盼望卢象升先走开,好把塔布伦的首级割下来,能不能过上好日子就全靠它了!这段时间的遭遇让他明白了一件事情:这个乱人,人命比蝼蚁还贱,想要活得长寿一点,就得想办法经营起自己的实力!塔布伦的首级就成了他的本钱,嘿嘿,老兄,对不起也要做一次啦,谁叫你的脑袋这么值钱呢?

    卢象升的手指停在箭镞上,轻轻刮了刮,冰冷的寒意通过指甲,渗入全身,手臂汗毛一根根的竖了起来。他浓眉一扬,说:“好精利的弩箭,我大明官兵要是人人都能用上这等精利的强弩利箭,建奴安能纵横至此!”把弩箭还给杨梦龙,目光又一次落在杨梦龙手中的强弩身上,问:“小将军,能否让我看看你的弩?”

    杨梦龙脱口说:“当然可以!不过,这个鞑子是我射死的,他的首级是我的,你们不能抢!”

    卢象升失笑:“这个当然,夺人军功这种事情,我不屑去做。”

    杨梦龙欢天喜地的把强弩递给卢象升,然后拔出狗腿刀,叫:“蒋正,李勇,给我过来,帮我把这个建奴的盔甲剥下来,我要割他的首级!”

    这活谁都爱干,几名狗腿子争先恐后的走过来,掏腰包的掏腰包,剥盔甲的剥盔甲,把塔布伦剥得只剩下一条裤衩。李勇讨好的叫:“小杨将军,割首级这种粗活交给小人就行了,免得污了你的手。”

    杨梦龙霸气的一挥手,说:“是我射死他的,自然应该由我割他的首级,这叫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咔嚓一刀,跟砍甘蔗似的把塔布伦的首级给砍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