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风起,晔儿把仲灵拥到自己斗篷之中,若是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这是两个人。
“还冷吗?”晔儿从身后抱住她,温热的手握住她修长柔软的手。
仲灵怕冷,不过那已经是过去了。
生了八斤之后,她身体竟然好了很多,加上又仔细调养,怕冷的毛病倒是去了七七八八。
她靠在晔儿身上道:“有时候我就觉得奇怪,怎么会有人喜欢幺幺呢?”
晔儿笑了:“其实我也奇怪,但是或许就是这样,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过够了刀尖舔血的日子,也不想活在猜忌之中,这大概是金戈喜欢幺幺的原因——后者像个孩子,什么都写在脸上,不用去猜。
而且幺幺本性不坏,对家里人那种维护是发自内心的。
即使强大如金戈,也希望有一个人,愿意护着他。
仲灵道:“道理我自然明白,比如我,其实也是受益人。”
她原本就是个怪物,不配得到爱;受尽伤害之后,她的蚌壳更紧了,却生生被萧晔撬开。
他硬生生地挤进去,成为她柔软心底的一部分。
想想萧晔,不奇怪吗?他爱上的,才是个怪物。
“我才是。”晔儿笑道,“我原本以为,以后要让我母后失望了,恐怕要三宫六院,权衡利弊。但是还好,还好遇到了你。”
不是不想择一人,一生一世一双人,而是觉得自己没有那样的幸运,恰好遇到那个人。
然后仲灵出现了。
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强硬少年,终于也开始感谢起命运的爱怜。
“但是我就是不甘心,”仲灵道,“猫猫那么好,为什么就没有真心喜欢她的人呢?”
晔儿被她逗笑,“怎么还钻起了牛角尖?难道非嫁人不可吗?你从前可不是这样的。”
仲灵低头,半晌后幽幽地道:“因为我知道,遇到所爱之人有多好。”
好得让人觉得,之前的几十年,都是在苦水里浸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