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君玥回了自己院子,歪在榻上静静地等着。果不其然,没过多久,眼中的色彩褪去。
看着灰暗的屋子,沈君玥叹了口气。狗男人很难搞,眼睛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好,可真愁死个人。
“阿彩,拿酒来。”沈君玥有气无力地说道。都说醉酒解千愁,让她尝一口,看看什么滋味。
阿彩吓了一跳,忙扑过来,把手放在沈君玥额头上:“殿下,您可是从来不沾酒的,这怎么好好的想起喝酒来了?”
沈君玥把阿彩的手打开,嗔了她一眼:“说笑的。”
沈君玥抱着小煤球,拿下巴蹭了蹭它的脑门,舒服地叹了口气。“还是我大儿子好,永远不会变色。”
听到沈君玥的自言自语,阿彩实在没忍住扑哧一声笑了。“大儿子”,难不成殿下还准备再弄来一只小狗,叫小儿子?
沈君玥仰面躺在榻上,把小煤球放在自己身上,手里一下一下摸着它,心里却是在琢磨着心底的疑惑。
为什么每次她遇到狗男人,再分开之后,她的眼睛还能看见一会儿颜色呢?为什么不是离开一定距离,立马就恢复原样呢。
而且这么多次,每一次分开之后能看见颜色的时间还有长有短,不尽相同。真是奇了怪了。
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沈君玥摇摇头不再想。管它呢,还是先把小命保住最重要,眼睛什么的,回头再说。
前天晚上铩羽而归,第二天天还没亮,沈君玥早早就爬了起来。
今天一天,明天一天,后天柳池风就要出门去了。两天之内,她必须抱上狗男人的大腿才行。
梳洗完毕,草草吃了块点心,急匆匆直奔大厨房。想到昨天柳池风看到小煤球那一脸的嫌弃,沈君玥今天并没有抱着它出门。
她要立的人设是钟情于他而无法自拔,那总得处处为他着想才是。
再说,什么都不付出,空手套白狼那也太不仗义。好在她的厨艺拿得出手,那就好好给他做饭吧。吃不吃是他的事,做不做则代表了她有没有诚意。
沈君玥暗自庆幸自己还有厨艺,不然拿什么打动那狗男人。靠她这张脸?估摸着还真不管用。
原剧情,柳池风一直到死也没个女人,书里没提原因,只简单四个字“不近女色”。
当时看书的时候,沈君玥猜测这男人是不是那个方面不大行,可穿来的第一天晚上,她就亲手感受过了,证实了她的这个猜测不对。虽说她也不知道别的男人都什么样,但是狗男人的武器手感还颇为壮观。
意识到自己想的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沈君玥脸颊发烫,忙伸出双手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脸蛋。
从始至终,柳池风对她的目光从来都是冷淡,甚至嫌弃,从来没有一丝男人看到美貌女人的那种惊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