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一杯般若。”花瑟冲调酒师示意。

    这种酒是用汾酒做基酒的,细细的一杯,白酒味盖过了百香果和朗姆,做法大胆。曾有酒客评价,这种酒像极了李寻欢心里那把刀。

    “美女,请慢用。”

    刀是锋利的,美人同样锋芒自显。

    花瑟端着细脚杯轻饮,她涂着复古霉红的口红,在杯子边缘留了一个唇印。

    靳珩怔忪地盯着那个印迹。

    被男人用这样的眼光看,花瑟是很有成就感的。她直接牵着人离了吧台,躲到了人少的角落。

    “怎么,想喝我这杯酒?”

    靳珩不置可否。

    花瑟直接端杯喂他,居然还是对着那个唇印。迷离的灯光下,女人眼如流波,端的风情万种。

    “你来做什么?”靳珩擦了下嘴,上面沾了口红。他记得黛黛曾经涂着口红吻过那个人,靳珩也想试试口红的味道。

    其实没味道。

    “还用问吗?为你解忧,陪你共度良宵呀。”

    靳珩将杯中的雾霾酒饮尽,呵呵冷笑:“说说,怎么为我解忧。”

    花瑟肆无忌惮地打量他,那是女人看男人的眼神。“有奖励吗?”

    “那要看你的……主意值不值。”

    明码标价,肯定了这是一场交易。

    “其实,”花瑟以手指在杯子边缘摩挲,妖妖娆娆的,“很多人都在猜测霍云潮下一步做什么。年纪轻轻,身家过亿。不过他在专访里说了嘛,再创业。”

    报道靳珩看过,所以这些信息没什么用,就相当于“地球是圆的”一样无趣。

    花瑟的手覆在了靳珩手上,柔若无骨,“任何一个领域,都有领军者,也有跟进者。我不介意做一个跟进者,因为时代的红利,产业的风口,谁都能分享。相反,领军者做的事情是前人未做的,风险还高着呢。你觉得呢?”

    有点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