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人有着比人类更加巨大的身高,尤其是他们的前肢特别长,垂臂过膝,提供给了他们强大的攻击范围,两只锋锐爪子又极具攻击性,再加上巨大的嘴巴和锋利的牙齿,这使得一个狼人能够拥有非常强大的攻击能力。
狼人绕过雷拉格,朝着追向雷拉格的哥布林抡起一条前肢便是一爪子,这一击力量强大,以至于爪子的锋锐并没有发挥出最主要的作用,三五只哥布林被一招之内便抡飞出去。这样强大的力度,单凭钝击就足以干掉弱小的哥布林了,爪子的伤害完全不需要计算在内。
狼人完全没有理会身后的雷拉格,朝着面前的哥布林立刻大开杀戒了起来。
无论这狼人是专程了来帮自己的也好,只是偶然之间的也罢,雷拉格不会犹豫和错过这次难得的机会,趁着哥布林被这只恐怖的巨狼威慑住,尽快地调整了自己的意识,不再留意那头帮了自己大忙的巨狼,而是挥剑向北杀出一条昏黄的血路。
哥布林体内的汁液,是带有恶臭气味的黄绿色流体,所以这条血路,也自然就是哥布林体液的颜色。
林地当中其实并不适合人类快速移动,在这里人类的体型显得太大,会被树林灌木严重的干扰影响。林地当中,只适合狐狸、兔子,这种小型的兽类活动,当然这个小体型也包括哥布林在内。因为雷拉格的速度放不开,所以即使突围成功了,身后的哥布林追兵仍然不能甩开,哥布林的骨骼脆弱且轻便,它们移动的速度并不慢。
如果不是雷拉格对这片树林还算比较熟悉,那么,他未必不会被哥布林追上。
看向手边这些写越来越细的树木,现在它们虽然非常地碍手碍眼,但是也并非没有值得利用的地方。雷拉格心底估算了一下自己长剑的威力和挥砍力度,等遇到了足够细的小树苗,便顺手一剑将其砍倒。
要是在以前,他们还是小伐木工的时候,砍伐树苗是会被大人批评的。但是现在这种时候,一是事关生死暂且不说,就说这片林场短期内不可能由溪木镇居民么夺回来,即使夺回来了,在不能祛除魔物之前,也很难再恢复木场的生产,因此雷拉格没什么不好下手的!
砍倒了几颗树之后,雷拉格能够从动静上听出来,自己身后能够追上的哥布林数量减少了相当一部分,不过在奔跑当中用剑砍树这种做法,即使是剑再怎么锋利,树木的潮湿坚硬也会反作用在雷拉格的手上,一阵阵酸麻痛感随着雷拉格每砍倒一颗树苗而不断地积累。
还好,这样的效果已经足够自己安全撤离了,只要追过来的哥布林足够少,雷拉格甚至可以去杀它们一招回马枪。
只可惜,现在是在林场当中,雷拉格不敢贸然用火,因而丧志了远攻手段,要不然完全可以边打边撤,逐渐清除这些追兵。
等等……火……
雷拉格忽然间觉得自己刚才好傻,直接就用剑去砍树,手腕不疼才怪哩!如果在银质长剑上传导一些火焰元素的话,带着火焰的长剑砍在树上,那还不是如同开瓜切菜一样容易?不过接着又是转念一想,雷拉格再次否定了自己刚刚的灵光一现。
在树林里直接放火舌,这样当然会引起火灾,那么用燃烧的剑刃去砍树,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吗?虽然未砍伐的树木是有些潮湿没错,但是怎么能保证自己剑上的那点火焰就真的不会烧起来?之前没有试过,谁也不知道后果。
改日有机会,需要对这方面做一下试验了,看一看这方法的可行性如何。
成功甩下了哥布林追兵之后,雷拉格逃出了林场,就在他到达了边界的时候,忽然听到了背后有人追了上来,没错,这动静是人类,没有哥布林那样的边跑边哇哇地叫,而且脚步声也比瘦小的哥布林要重不少。
雷拉格一把加速冲到了林场外的开阔地带,转过身来确认对方的身份,这一刻,黑发少年的青色眼睛与棕发美女的蓝色眼睛相对。
“戴安娜姐!”
戴安娜追上去找过自己,然后中途发现了逃回来的,所以跟在后面了吗?
“没错,那就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