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盾手的想法同样如此,此前他们在沈阳就和明军火器部队遭遇过,在几十步的距离,那些火器不仅没办法射穿他们的皮盾,甚至射中都有些问题。
正在他们有些得意时,前方有一个盾手只觉得自己前胸有些异样,下意识的用手去摸了下,只觉有些湿~润,低头一看,却见自己胸口处已经多了一个拇指粗的口子,口子中不断的有猩红的鲜血參出。
再仔细一看手中的皮盾,中间已经多了一个花生米大的圆孔,待他回过神来时,只觉胸口一疼,哇的一声惨叫,倒地不起。
负责带队的一名白甲,当场就傻眼了,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只看见己方的士兵接二连三的倒下,那些皮盾在明军的枪口下,就像纸糊的一样。
在如此狭窄的地带,鱼鹰的枪手们几乎不需要瞄准,每一次枪响,必然有一个鞑子倒在地上,一时间,前方已经有近二十名鞑子倒地,有的当场毙命,有的则满地打滚,更多的则是撕心裂肺的嚎叫。
刚才还紧张兮兮的孔有德,没想到唐学志的火铳竟然如此犀利,他更是发现,唐学志的这些火铳竟然不用点火绳子,看得他差点眼珠子都掉出来了。
竟然还有这种火铳。
刘爱塔看到这些火枪时,更是如呆木若鸡,看了半晌硬是连眼皮子都没眨一下,想不到天底下竟然还有不用点火的枪,这可是打破了他三十多年来对火枪的认识。
孔有德看到鱼鹰斩获颇多,心中却是嫉妒的很,赶紧让部下将仅有的两杆火绳枪也扛了上来,四五个人围成一圈,磨磨蹭蹭的几分钟才将火药填装好,再点燃火绳,闭着眼睛对着鞑子阵营胡乱放了一铳。
“打中了,大人,我打中了。”那名小旗官看到自己一铳干掉了一个披甲人,顿时激动的差点没跳起来。
“大山,只求杀伤。”看到李大山这家伙完全在追求精度射击,唐学志也赶紧提醒他,毕竟杀伤比完全消灭要简单得多。
这时候就不必追求要害了,不管是手臂还是双~腿,还是腹部,只要够得着就可以给他们来一枪,要知道当下的弹头并不是铜质,为了减少弹头对枪管磨损,增加寿命,工匠们都是使用铅弹来作为射击弹头。
虽然破甲能力要弱一些,但杀伤力却成倍的增加,如果只是从皮肉穿透还好,一旦遇到铠甲的甲片或者人体骨头,这些柔软的弹头受到阻力后,很快就会向四周散开,形成散布杀伤。
这样一来,从伤口外表上看只有一个花生米大小大伤口,到了组织内部恐怕得破坏一个饭碗那么大的面积,射击到胸口部位的话基本是当场毙命。
这个时代的医疗条件有限,对那些散碎的铅弹自然没有办法完全取出,不过这个时代的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些东西一旦扩散,时间一长同样会要了性命,因此只要被铅弹击中骨骼部位,要是没有截肢的话,也算是慢性自杀了。
如此一来,鞑子的兵丁本就非常有限,再让他们带着一身伤痛回去,消耗其内部的资源,岂不一石二鸟。
“砰,砰砰。”
李大山很快就调整了策略,这样一来射击效率反而高了许多,前方的鞑子一个个的倒下,他们撕心裂肺的惨叫声,给后面涌来的鞑子造成了不小的心理震撼。